遭非法拘留 内蒙古郭文起诉公安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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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圆明网】内蒙古赤峰市巴林左旗法轮功学员郭文2020年10月被非法拘留15天,2021年1月28日委托律师起诉巴林左旗公安局,4月8日被开庭驳回后上诉。二审法院9月15日裁定:发回重审。

郭文,左旗十三敖包镇政府退休人员,1995年底得了肝硬化和乙型肝炎,加之重症肝炎综合症,住了五个多月的医院,在命在旦夕、没办法治愈时,遇见了法轮大法(法轮功)。他和妻子每天看一讲李洪志师父讲法录像,看了九天,第九天化验结果后,一切指标全都正常了!从第九天后,一个病入膏肓的人没用一点儿药,第二十六天,就健健康康的上班了。更神奇的是,大三阳自行全转阴了。

在中共邪党1999年7月疯狂迫害法轮功后,他妻子吴国辉一次次被迫害,吓得他不敢炼了。2005年,郭文肝病复发,又住进医院。住院的第三天,在没有任何办法能治他的病的情况下,为了保命,他只好从新修炼法轮功,此时,法轮功的超常又在郭文身上显现,第四天出院后仅一个星期,又没吃一粒药,人又健健康康的上班了。

2020年9月25日,赤峰市巴林左旗监察委以郭文炼法轮功为由非法取消其退休待遇。郭文向巴林左旗监察委员会提出复审申请。10月27日,郭文去外地上班的路上,被打电话找(或骗)回来,巴林左旗公安局以“郭文写给监察委的复审申请书中有法轮功内容”为由,非法行政拘留郭文15天。

2021年1月28日,郭文委托律师将巴林左旗公安局起诉到当地法院,依法请求判定公安局违法并撤销其对郭文的非法拘留决定。

2021年4月8日,巴林左旗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,遗憾的是,巴林左旗法院罔顾事实、明显偏袒被告,非法驳回了郭文的诉讼请求。

郭文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,依法向赤峰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。赤峰市中级法院于2021年9月15日开庭审理了此案,被告公安局未出庭、也未提交答辩。

2021年9月15日,二审法院做出行政裁定书:撤销一审法院的行政判决书,发回一审法院重审。

巴林左旗监察委员会部份人员电话:
杨成雷(纪委书记、监委主任):13604760966
高占东(副主任):13804766865
田福(审理室主任):18547627022、13947696722
武逸伦(二室主任):15804766221
高雪峰(室主任):13847644322
胡海波(经办人):15148377766
宋国军:18947672866
郭宏波:150486290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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